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类)
凡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须申领《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手续。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报批程序包括建筑设计方案审批及建筑施工图
设计审批两个阶段。
办事程序:受理-承办-审批-批准-出证办结
(一)办理事项所需材料
A、新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表》 1份;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件、附图复印件各 2份;(查验原件)
3、经审批规划方案总平面图复印件 2份;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2份; (查验原件 )
5、建筑施工图纸3套 ( 项目所在地为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松山
湖、虎门港、生态园的提供建筑施工图纸2套、结构施工图纸 1套,总平面
图共 2 份,另加各首层平面图 1份);(镇街规划管理所初审后盖章确认 ,
附电子文件 )
6、施工图阶段的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