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过程控制管理,提高安全评价水平
安全评价是《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明文规定的安全生产活动, 《安
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九条充分赋予了安全评价的
法律地位。如何更好的开展好安全评价工作, 履行国家赋予我们的神圣使
命和光荣职责, 在健康、快速发展的同时能够规避好风险, 是摆在我们面
前的一大课题。这一课题,只能做好,不能做坏,必须解决,不容回避。
最近两年,国家对中介机构在事故调查中追责的案例不断给我们敲响警
钟。《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 “8.16”
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调查处理结果的通报》 依法撤销评价单位甲级
烟花爆竹安全评价资质并处违法所得二倍罚款。 2012年 6 月 18日山西省
乡宁县法院对华晋焦煤公司王家岭矿“ 3·28”特别重大透水事故案的 9
名被告人依法进行公开宣判,其中包括监理单位驻矿代表。 2011年 2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