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宏丰加油站管理制度
第一条 宏丰加油站是面向社会, 直接为用户服务的零售单位, 服
务面广,政治性强。为了提高加油站的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主义
建设服务,做好石油商品的零售供应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石油商品具有易燃爆、 易挥发、易渗漏、 易集聚静电荷的
特性。加油站必须确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预防为主,防消
结合”的方针,保证安全经营。
第三条 加油站要树立“用户至上”的观念, 制订服务规范, 推广
礼貌用语,提高服务质量,站容要整洁。
第四条 加油站必须建立从站长到每个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
操作规程,做到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并同时制定考评办法和奖惩规
定,确保本制度的实施。
第五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 学习石油商品知识和用油
机具知识,掌握业务操作要领,熟悉加油站管理制度,并经过地区分
公司以上的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
第六条 加油站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