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交底提要 市政工程操作人员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日期
交底内容:
动力机械操作工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作业时长发不得外露,女工应戴工作帽,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
3、 机械运转时严禁接触运动部位、进行修理及保养作业。
4、 应按规定的周期检查、调校安全防护装置;不得随意拆除机械设备照明、信号、仪表、报
警和防护装置。
5、 作业中应观察或巡视机构、周围人员及环境状况,不得擅自离开岗位。
6、 机械设备外露的传动机构、转动部位和高温、带电部分应装设防护罩等安全防护设施和设
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 患有碍安全操作的疾病和精神不正常者不得操作机械设备,酒后或服用镇静药物者不得操
作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8、 空气压缩机安全要求
(1)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机组应置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