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鑫源峰科技有限公司
鑫 安字〈 2011〉第 51号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生命安全,特制定
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区域由企业组织实施的所有动火、用火作业。
外来单位在本公司所属区域进行动火作业, 应遵守本制度,若其动火作业对企业构
成影响、危及安全,应及时制止。
1、动火作业的分类
1.1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1.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处于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装置和大型危险品储
罐为特殊动火。
1.3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区域动火为一级动火。我厂各生产车间、物管
处的重点防火部位所属区域 5米范围内为一级动火区域。
1.4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其它区域的动火作业。
1.5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2.1在禁火区进行焊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