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规定
实现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需要, 是企业生存的需要,同时也是企业每位员工安全的需要。
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是避免事故发生的重要措施, 根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 制
定本规定,旨在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望各单位严格执行。
1动火作业指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
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 、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凡在本单位
禁火区内动火作业的必须严格执行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 本单位的固定动火区作业和固定用火
作业不在本动火安全管理规定范围内。
2动火作业涉及到进入受限空间、高处作业、断路作业、临时用电等情况时,必须办理相
应的作业许可证。
3动火作业的风险辨识(危害识别) 。
3.1 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和生产单位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
因素进行辨识(危害识别) ,制定出相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