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专项施工方案
一、开工准备
1 办理动火证,落实安全措施。
2 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
3 检查灭火器材、消防器材,确保完好无隐患。
二、基本防范措施
1、现场施工区域严禁抽烟。
2、可燃物品仓库及堆放场,应设置在供水可靠、消防车能够到达的地方。
有明火的作业区与可燃材料堆垛之间的防火间距应大于 30m。
3、可燃物品仓库四周,应留有宽度不小于 6m 的消防通道,并保持畅通。
4、对贮存的可燃物应经常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必须及时消除。
5、在仓库或堆放场进行装卸作业时,机动翻斗车、拖拉机等易产生火花的机械严
禁进入可燃物品仓库。
6、 机动车辆上应配备消防器材。施工现场消防道路应保持畅通。
7、仓库或堆放场的电缆应埋地敷设。电线需架空时,与露天燃料堆垛的最小水平距离,
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 1.5 倍。仓库或堆放场不得乱拉临时线路。
8、仓库或堆放场所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