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管 理 办 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本单位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完善劳务分包制度,维护公司建筑市场
经济秩序,依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和《关于建立和
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 ,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公司内从事建筑工程劳务分包活动,实施对劳务分包活动的监管,需遵循
本办法。
第三条 劳务作业分包的定义及范围
劳务作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
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其范围包括: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
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木工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焊接、水暖电安装作业、钣金
作业、石制作业、油漆作、架线作等类别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 劳务分包管理流程(附件 1)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 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的劳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