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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搞活企业内部用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
律、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以强化劳动合同管理为突破口,引入竞争机
制,严格用工动态考核,建立企业与劳动者双向选择、能进
能出、岗位能上能下的用工机制。
第三条 建立健全考核体系和考核标准,把减员与增效
有机结合起来,实行优胜劣汰,降低用人成本,进一步优化
劳动力资源配置,努力打造一支素质高、能力强、作风硬、
劳动关系和谐的职工队伍,
第四条 用人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
置工作岗位, 实行定岗定员。 人力资源部严格控制职工总量,
严把进人关,依法规范和调整企业与职工的劳动关系,使职
工的流动做到合理、有序,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
第二章 用工方式和总量控制
第五条 完善定额定员管理,增强劳动力宏观调控能
力,用人单位的职工总量经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