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危险性作业管理, 预防事故发生, 保护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特制定
本制度。
2、范围
公司生产区域内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
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
险性作业。
3、职责
3.1 安环、设备、技术、基建、电器职能部门为相关危险性作业许可证归口
管理单位,负责危险性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权限划分、存档、现场检查等。
3.2 各作业单位负责本单位危险性作业具体实施,负责作业风险分析,许可
证填写,措施落实,现场监护,作业许可证存档等。
3.3 各与作业有关的部门负责作业许可证的审查、确认。
4、内容
4.1 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以下作业必须办理作业许可证:
4.1.1 动火作业
4.1.2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4.1.3 动土作业
4.1.4 临时用电作业
4.1.5 高处作业
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