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化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化验室岗位操作人员。 2 化学试验一般
操作规则
2.1.配制稀硫酸时,必须在烧杯和锥形瓶等耐热容器内进行,并必须缓缓将浓硫酸加入水
中,配制王水时, 应将硝酸缓缓注入盐酸, 同时用玻璃棒随时搅拌, 不准用相反次序操作。 2.2
一切试剂瓶都要有标签。有毒药品要在标签上注明。
2.3.溶解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发热物质时,必须置于耐热容器内进行。
2.4.严禁试剂入口。如需要以鼻鉴别试剂时,须将试剂瓶远离,用手轻轻扇动,稍闻其气
味,严禁鼻子接近瓶口。
2.5.折断玻璃管 (棒)时,须用钢锉在折断处锉一小槽,再垫布折断。使用时要把断口烧成圆
滑的形状。如将玻璃管 (棒 )插入橡皮管或橡皮塞时,应垫布插入,防止折断伤手。 2.6.严
禁食具和器具混在一起或互相挪用。
2.7.易发生爆炸的操作, 不得对着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