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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
(按面积收费版)
(征求意见稿)
用热人(甲方):
供热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供热采暖地点、采暖收费面积
1.供热设施地点: 。
采暖地点:北京市 小区(街) 号 楼 单元 层
室。
甲方联络人 , 联系电话 ,手机 。
2.采暖收费面积: 平方米,其中:
(1)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方无房产
证的,以建筑物竣工图纸标明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计 平方米。甲
方取得房产证后,以房产证记载面积为准。
(2)供暖单层建筑高度超过 4米的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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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采暖的其他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甲乙双方对此部分面积
有争议的,以房屋测绘部门的测绘数据为准。
建筑面积和使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