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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来源: 中技所 时间: 2009-09-20 12:00
京国资发 [2008]5 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 《北京市企业国
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京国资发〔 2008〕5号的通知
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规范北京市企业国有资产评估行为, 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 促进
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
务院令第 91号)、《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国务院国资委令第 12
号 )和《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资发产权〔 2
006〕27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我委制定了《北京市
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本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如在
执行中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二○○八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