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建设工程中使用散装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
(京建法〔 2014 〕15 号)
发布时间: 2014-11-02
京建法〔 2014〕15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 247 号),
促进本市施工现场扬尘综合治理,提高建设工程质量 ,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 2013-2017 年
清洁空气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的通知》 (京政办发〔 2013〕49 号)要求,本市 2015 年 1 月 1日起,禁止现场搅
拌砂浆、推行使用散装预拌砂浆的规定将由现行范围(本市中心城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地区内建设工
程及全市所有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扩大到全市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为
进一步强化此项工作,现就本市建设工程预拌砂浆应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