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发布单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 :1990 年04月21日- 实施日期 :1990 年07月01日
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 (1990年4月21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根据
1997年4月16日北京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关于修改 〈北京市城市绿化
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本市城市绿化事业,实施《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化建设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作为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其他绿化活动,加强管理和科学技术工作,提高绿化覆盖率和绿化水平。
第四条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