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关于
印发《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知
(2000)质监总站第 36号
各区、县监督站,各专业监督站,总站各监督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式:(略)
2.“备案文件收讫”与“备案专用章”式样。(略)
2000 年 5月 26日
附:
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 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
办法》(第78号部令)和北京市建委(京建质[2000]179号)通知精
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
工验收备案,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市质量监督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