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
通知》有关规定的实施细则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工程
招标投标工作的通知》(京建法 [2011]12号)(以下简称《通知》)
于 2011年 10月 12日发布, 2011年 12月 1日起实施。为更好地贯
彻落实《通知》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自 2011年 12月 1日起进入招标程序(入场登记受理之日为准)
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通知》有关规定执
行。
二、项目入场及招标公告发布
(一)本市实行招标代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制及招标代理机构从业
人员实名制管理。 工程建设项目采用委托招标方式的, 招标人或招标
代理机构应当在办理入场登记的同时, 将委托代理合同报建设工程招
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
1、委托代理合同中应当载明项目负责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