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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
总 说 明
一、 2009年《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工期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 1988年《北京市房
屋修缮装工程工期定额》、《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GB/T50353-2005 ),结合北京市
房屋修缮市场具体情况编制。
二、本定额包括平房翻建、添建工程,改造工程,抗震加固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室外工
程,水电系统修缮工程,其他单项安装工程,共七章 533个项目。
三、本定额是编制工程招标文件,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合理确定工期的依据;也是施工企
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确定投标工期,安排施工进度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一般单层房屋的翻建工程;各类房屋建筑的改造工程;
抗震加固工程; 重新装饰装修工程; 系统更新改造工程以及随同上述各类工程施工的零星 (建筑
面积在 300m2 以内)添建工程 。整栋建筑且整体腾空的重新装饰装修工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