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管理规定
(试行)
为推动学生科研工作, 规范学生科研项目立项管理规程, 特制定
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人资格
1、凡是具有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正式学籍的在校生均有资格提出申
请项目。
2、申请课题的负责人和主要参加者所承担的课题每年度只能有一项。
3、有在研项目和项目逾期未结者不得参与本年度项目的申报工作。
4、学院鼓励跨学科联合开展项目研究。 项目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7人。
可以跨系(院)组队,但项目组成员务必事先协商明确作品申报单位,
以各系(院)为单位进行项目推荐。
5、项目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研究与组织能力。
第二条 申请项目要求
1、目标明确 ,有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技术路线与研究方法合理可
行。
2、了解所研究科学领域的情况,预期研究成果有创新性。
3、一般情况下,项目从立项到结项不超过 10个月。
第三条 项目选题
1、应紧紧围绕所学专业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