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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病床位和人员配比初步方案
主要配比指标参考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版)。
相对参考卫生部《综合医院组织编制原则草案(实行) 》(1978版)中的人力配
置比内容:行政管理和工勤人员占总编的 28%-30%,其中行政管理人员占总编的
8%-10%;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 70%-72%,在卫生技术人员中,医师、中医师
占 25%,护理人员占 50%,药剂人员占 8%,检验人员占 4.6%,放射人员占
4.4%,其它卫技人员占 8%。
为方便计算与理解,结合本院创“三甲”实际情况,初步设定全院开放的
床位数是 1000张,依据卫生部《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 (2011版)
相关条款中的相对比例计算具体设定值,其中无规定的参照卫生部《综合医院
组织编制原则草案(实行) 》(1978版)中的各类人员比例规定,最后参考本医
院和卫生医疗行业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