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院消防工作由沈旸书记负责领导,院防火委员会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传教
育、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 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 (部门 )实施消防安
全日常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本院每位职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
加灭火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 在院防火委员会小组领导下, 承担全院范围内防
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 (部门 )负责人为所在科室 (部门 )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科室职工在科
室消防负责人领导下, 做好医疗设备安全检查, 用电用火安全、 易燃易爆物品管
理等消防安全工作,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上报。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