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监督要点和工作流程
一、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要求
1、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 (子单位工程 )按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施工完成后,自行
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竣工预验收,达到设计和合同约定的
质量标准,监理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评估报告。
3、建设单位收到监理单位提交的质量评估报告, 应及时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验收 7 个工作日前将工程竣工验收通知单、验收方案和验
收人员名单,以及完整的工程资料向质监站提交,质监站责任科室经核查符合
要求后,在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上签收。
质监站收到竣工验收通知书后,应当及时对该工程是否达到竣工验收条件进行
检查,并告知建设单位能否按期组织验收。
4、质量监督人员应当对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的组织形式、程序、执行工程建设强
制性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