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建筑物详细信息表填报说明与指标解释
1.建筑物编号:两位编码,以学校为单位按建筑物依次排
序填报。如 01、02、03⋯⋯以此类推,不得重复,并注意在
各表中的一致性。
2.建筑物用途代码:按单体建筑物具体用途选择填报,多
栋相同用途的建筑物应单独填报,多种用途的建筑物按照主
要用途填写。 该指标按以下编码选择填报: “11-教学楼 (含
平房,下同)、12-综合楼、 13-实验楼、 14-图书馆(室)、
15-体育活动室、 16-礼堂、 21-学生宿舍、 22-食堂、 23
-厕所、 24-锅炉房(开水房) 、25-浴室、 26-教工宿舍、
31-办公楼、 32-卫生保健室, 41-其他用房, 51-其他配套设
施”。
3.建筑物名称:指单体建筑物的习惯称谓,名称中应包含
该单体建筑物的主要使用功能含义,如教室、办公室等,对
2 层及以上的单体建筑物一般应命名 XX 楼,如教学楼、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