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工程检验和质量等级
自评制度
一、质量评定的组织与管理
(一)单元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复核,由
监理工程师核定等级并签证认可。
(二)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及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经施工单位自评
合格、监理单位复检后,由建设单位、监理、设计、施工、质监站组
成联合小组,共同核定其质量等级并填写签证表。
(三)分部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
建设单位认定。
(四)单位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及质监站
组成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组,现场进行工程外观质量检验评定,并将评
定结论报质监站核定。参加工程外观质量评定的人员应具有工程师以
上技术职称或相应执业资格。评定组人数不少于 5人。
(五)单位工程质量,在施工单位自评合格后,由监理单位复核,
建设管理单位认定。单位工程验收的质量结论由建管局质监站核定。
(六)工程项目质量,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合格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