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意见》的通知
南府发〔 2002〕81 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公司 ):
《关于全面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意见》 已经市人民政府办公会讨论通过, 现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全面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 (桂办发 [2001]46
号)和《中共南宁市委、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 (南发 [2001]35 号 )的规定,我市决
定在今年内全面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 并已列入市政府 2002 年为民办 20件实事之
一。为切实完成市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工作目标, 解决好全市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问题, 特提
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解决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的指导思想
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从加强城乡基层组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