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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办理协议书
甲方:
乙方: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
法》的规定,以及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职责,甲乙双方就货物、工程和
服务政府采购委托代理事项达成本协议。
一、甲方将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货物、工程、服务采购委托乙方
代理。
二、甲方职责及工作内容
1、依法进行政府采购活动。
2、委派 1 名分管领导及 1 名熟悉本采购项目情况的技术人员参与
整个采购过程。
3、向乙方提供采购项目的立项、概算批文,经审批的采购计划、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项目技术、服务、商务要求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资
料。
4、审定确认采购文件。
5、协助乙方答复供应商对除政府采购程序、采购文件中的格式性
条款(投标人须知、政府采购合同格式和投标文件格式)和开标过程、
中标结果以外的质疑。
6、协助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
7、在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