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金宝航道大汕子枢纽工程质量管理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水北调金宝航道大汕子枢纽工程质量管理,明
确工程参建各方质量职责, 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国务院第 279号令《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调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南水北调工程质量
管理和质量监督工作的意见》 、江苏水源公司《南水北调东线江苏境
内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施工、监理、设计合同的有关规定,结合大
汕子枢纽工程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工程质量管理贯彻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 ”和“质量管理,
预防为主”的总方针。加强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防止质量事故。当
质量与工期、成本和经济利益矛盾时,必须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
第三条 工程质量管理目标是参建各方严格履行合同责任,达到
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 把南水北调金宝航道大汕子枢纽工程建成优良
工程。
第四条 工程质量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家关于南水北调工程
建设管理的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