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诊工作制度
(一)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 遵守《医德规范》,
认真做好师生员工的卫生保健服务和医疗工作。
(二)执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准时到岗。
(三)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急病人所急,帮病人所需。着装整
洁,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诊者。
(四)医师应仔细询问病人病情,认真检查;对病人不推诿,不
漏诊,不误诊,落实首诊负责制; 门诊用药登记书写规范, 清楚整洁;
做好门诊简易病历的台账登记工作。
(五)卫生所医师实行 24小时值班制度,各值班医护人员必须
认真做好交接班手续。
(六)卫生所医师可根据学生病情出具病假证明, 学生在校外就
诊开出的病假证明, 需经学院卫生所医师审核, 开具病假建议书后方
有效。
(七)发现传染病及食物中毒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置,并按《传
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执行。
(八)及时转诊急诊和重症病例。
(九)治疗场所必须保持整洁、文明、安静、安全。
处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