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吉建管字 [2004]10 号
各市(州)建委(建设局) :
为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劳务分包
行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吉林省建设厅制定了《吉
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吉林省建筑工程劳务分包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
序,规范劳务分包行为, 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建筑业
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
及其附属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
道、设备的安装活动的劳务分包的实施及管理。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