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粤建施字 [1997]140 号
各市建委,深圳市建设局,省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资质管理, 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 [1995]1 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广东省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
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向我委施工处反映。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
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率地搞好工
程建设,根据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建建
[1995]1 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以下简称项目经理),是
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