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 /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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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文 件 编 号 SEM-S-QSD- 密 级 内 部
版 本 编 制 审 核 会 签 审 定 批 准 日 期
A 李丛强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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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本 修改内容说明 备 注
A 初版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根据国家行业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及《冶金等工贸企
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评分细则》、《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
化评定标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在公司管辖范围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
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第三条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