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编
制、审批、实施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积
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根据依据《建设工程安
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及相
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
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
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2、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
方案,由项目部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必要时由集团公司、各公司职能
部门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和编制;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
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 超过一定
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3、专项施工方案力求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