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区内施工安全、环保要求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乙方必须遵守与施工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劳动、
安全生产、环保等各类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及甲方相关规定。
第二条 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及进入甲方厂区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包括但不限于:劳动
安全保护、 危险作业管理、 防火管理、 用电管理、 环保要求、 废弃物处理、 紧急事件反应等。
第三条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乙方对证书的真实性负责。
第四条 在开工前,乙方须持所有进场人员的身份证,到甲方行政保卫处办理临时出入
证,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 ,乙方所有人员凭临时出入证进出甲方厂区。
第五条 乙方作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各项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根据
不同的工作性质穿戴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六条 乙方在施工前应对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