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厂 矿 道 路 设 计 规 范
和国交通部
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月1日
关于发布《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
发设第字 546 号《关于印发一九八二年至一九八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规范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厂矿道路设计
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GBJ 22-87 为国家标准,自一九八八年八月一日起施行。原《厂矿道路设计规范》 TJ22-77( 试行 )同时
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修订说明
本建设委员会 (81) 建发设字 546 号通知,由我部负责主编,具体由交通部公路规划设计院会同有关设计、科研和高等院校等单位,对原《厂矿道路设计规
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多年来厂矿道路的建设和使用经验,吸取了有关科研成果,并多次征求了全国各有关单位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