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材 料
第三章 设 计
第四章 安装、使用管理与修理改造
第五章 定 期 检 验
第六章 安全附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 1条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
国民经济的发展,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规程。
第 2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如下:
1 .本规程适用于同具备下列条件的压力容器:
(1)最高工作压力(Pw)(注 1)大于等于 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下同 );
(2)内直径 (非贺形截面指其最大尺寸 )大于等于 0.15m,且容积 (V)( 注 2)
大于等于 0.25m3;
(3)盛装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液体 ..( 注
3)
2 .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和第五章适用于下列压力容器;
(1)与移动压缩机一本的非独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