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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流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测试站办事指南
一、 工程质量监督登记程序
(一)凡在我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修建的建设工程, 在领取施工许可证
或开工之前,必须依照有关规定到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工程质量
监督登记手续。 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 应提交
下列文件、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通知、建
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3、见证取样送检见证人授权书;
4、双流县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条件现场勘验表;
(二)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时, 应到双流县人民
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领取 《成都市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质量监督备案表》,并按要求的内容填写。
(三)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登记手续的建设工程项目, 不得进行工程
施工。
二、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程序
(一)地基基础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
1、建筑工程在地基与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