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发文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以公司名义对内发文,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也关系到公司形
象,为使发文工作做到规范、准确、及时、安全,形成统一规范的编写格式及处
理程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统一公司对内发文的文件编写标准、格式要求、拟发程
序为原则。凡属于需要发放至公司所有部门并予以公示的文件, 都属于本办法规
定的发文范围。本办法中所涉及的文件,都出于本定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
第二章 管理部门
第四条 公司对内发文由公司行政部实行归口管理,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及
单位不得自行对内发送正式文件。
第三章 发文程序
第五条 拟稿
由需发文之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起草书面文稿。文字要准确、精练,用语要
规范、贴切,条理要清楚,层次要分明,结构要紧密。首页之前应附上公司发文
审批表单(详见附表 1),并填妥有关内容,送相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