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炉煤气站设计规范
1总则
1.0.1为使发生炉煤气站的设计能保证安全生产,节约能源,保护
环境,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工业企业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常压固定床发生
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对扩建和改建的工程,应合理地充分利用
原有的设备、管道、建筑物和构筑物。
本规范不适用于水煤气站和水煤气管道的设计。
1.0.3发生炉煤气站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各项有害物质的排放和噪声的危害必须严格控制,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的规定。
1.0.4发生炉煤气站和煤气管道的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发生炉煤气站producergasstation为生
产煤气而设置的主厂房、煤气排送机间、空气鼓风机间、煤和灰渣贮
运、循环水系统以及辅助设施等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总称。
2.0.2运煤栈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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