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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发电企业作业环境本质安全管理规定
(2013年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发电企业生产现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及
时准确辨识事故风险, 采取合理有效预防控制措施, 实现作业环
境本质安全,遏制人身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是指发电企业检修作业过
程中,对人身安全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外部条件总和, 主要包
括温度、湿度、洁净度、高度、宽度、粉(灰)尘、有毒有害气
体、易燃易爆气体、风速、照明、噪声、气象、通道、安全防护
设施、设备机具及环境工作措施等。
第三条 本质安全一般指系统自身具备保障安全的能力,
是系统在安全性能方面的固有特性。
本规定所称作业环境本质安全, 特指检修作业区域内的环境
及装臵(设备、设施等)和其它空间要素,自身具备较高的安全
稳定可靠性, 不对外输出并能够有效抵御外部输入事故风险, 在
人员失误或装臵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