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公司“两个细则”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南方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
施细则(修订稿)》及《南方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 (修
订稿)》(以下简称“两个细则”), 规范发电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两
个细则”管理,促进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公司结合
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包括公司并网发电机组的发电计划曲线管
理、机组备用、 AGC 管理、非计划停运管理、一次调频管理、调
峰管理、 AVC 管理、自动化管理、通信管理、继保和安全自装置
管理、励磁和 PSS 管理等内容。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两个细则”管理机构的职责、 管理
要求及奖惩等,适用于公司对并网发电机组“两个细则”的管理。
第二章 运行管理办法
第四条 调度运行管理
值长、单元长及网控值班员等必须熟悉《贵州电网电力调度
管理规程》、《南方区域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