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有限公司文件 [安 ]2012—2013
配电房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 确保公司供电系统安全正常运行, 特制
订配电房管理制度。
1、负责供电系统操作、巡查、维修、养护管理的电工人员必须
持证上岗,必须熟悉电气设备情况和有关安全措施。
2、配电设备的停送电由电工操作,非电工禁止操作。复杂的倒
闸操作严禁操作; 操作及检修时必须按规定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绝缘
鞋、绝缘手套等。高低压柜开关状态须作好警示、标识。
3、变压器严禁超负荷或极低负荷运行,严禁变压器空载运行。
4、停电时,应提前向各车间 /部门发出通知;恢复送电时,在确
认供电线路正常、电气设备完好后方可送电。
5、配电房内设备及线路变更,要经公司总经办同意。
6、配电房室温不可超过摄氏 40度。消防设施须定期检查,保持
完好、有效,并有手持式气体灭火器。无关人员除非公务一律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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