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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经理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本企业的各项
规章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集体、个人四者之间的关系。
2.主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编制总体计划及各控制点计划; 编制各项工序
程序管理文件方案及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并组织实施;在条件许可时,项
目经理应参加工程投标签约全过程。
3.全面推行工序程序管理,网络管理,各项施工过程管理达标。
4.主持项目各单位工程或专业项目对内、 对外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
(工期)、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方面监督、协调、管理全面负责。
5.根据本企业的年、 季、月度施工生产计划, 组织编制项目的年、 季、月、
旬(或周)计划以及劳动力、材料(周转工具) 、构件、机具、设备、资金等
使用计划,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责任制合同,并严格履行
合同。
6.科学地组织管理进入施工现场的人、财、物等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