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 经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责
2、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
4、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
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经 理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制
1、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和劳动保护负总的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法
令;
3、组织制订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定期向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采
取的措施;
5、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组织安全大检查;
6、组织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贯彻实施;
7、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指导督促各级质量管理干
部和安全专业干部做好本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8、主持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工 会 主 席 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