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2009 年 02月 23日 15 时 45 分 126
主题分类 : 建设建筑
“城市排水”
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合肥市人民政府令 [2008]146 号
《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已经 2008年 12月 22日市人民政府第 25 次常务会议审议
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9年 3 月 1 日起施行。
市长 吴存荣
二○○九年一月十六日
合肥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市排水管理, 保障城市排水设施安全运行, 改善水环境, 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合肥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及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的排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城市排水, 是指对城市产业废水、 生活污水(以下统称污水) 和大气降水 (以
下简称雨水)接纳、输送、处理、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