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
建设工
程造价
管理站 003 号
2009 合造价字[]
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
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 的通知
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简化工程量清单计价,贯彻国家《建设工
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根据安徽省建设厅
《关于颁发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计
价定额综合单价的通知》 (建定[ 2008]259 号)精神,现将合肥
市贯彻执行“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工程(常用册)
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以下简称“综合单价”)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 2009 年 4 月 20 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以工程量清单计价
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及安装(常用册)工程,均使用“综合单
价”。本“综合单价”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投标
人编制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工程实施过程中费用索赔、 现场经
济签证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