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中
发〔 2018〕1 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的通知》(中办发〔 2018〕5
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
意见》(吉发〔 2018〕1 号)精神,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
厅关于印发吉林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四年行动计划 (2017-2020
年)的通知》(吉政办发〔 2017〕38 号)实施情况,为推进我
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
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
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
不移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