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20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
指南
为了更好地发挥省级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投资带动
作用,根据省级重点村年度项目建设需要,特制定《吉林省
2015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
具体要求如下:
一、补助范围
2014年被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确定的 410个
省级重点村和 2015 年新增加的 11个省级重点村。
二、补助原则
一是上限控制。对重点村上报的项目补助资金实行上限
控制,并根据重点村规模大小、建设实际和原有条件基础等
情况,适当确定补助额度。
二是重点支持。积极开展农村道路、路边排水沟和休闲
文化广场建设,控制村部建设数量。
三是相对集中。项目尽量要有一定的规模,避免出现项
目过小、过多,投资分散。每个村安排项目 1~2个,最多
不得超过 3个。每个村补助金额 42万元左右。
四是尊重民意。按照村“两委”和农民群众意见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