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
单位进行备案的公告
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公告
公告〔 2012〕2 号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严格土地整治项目市场准入条件,确保各项成果和工程质量,根据有关法规
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对我省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的范围及条件
凡在吉林省境内从事土地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编制、测绘、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工程施工、工
程监理和从事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工作且符合规定条件的省内外企事业法人和团体,均须向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备案。
土地整治相关单位备案报名条件详见《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相关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附件 1)相关条款;土
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报名条件详见《吉林省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单位备案管理有关要求》(附件 2)相关条款;。一
个单位具备从事两项及两项以上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