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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吊篮使用操作规范
(一)吊篮操作规范:
1、建筑物或构筑顶面支撑悬挂机构处的承载强度不得低于 1500 kg/m2。如悬挂机构
由顶面预埋件承受时,预埋件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3。
2 、提供吊篮使用的电源必须是 380V,三相五线制接地电源。
3、距高压线 10M范围内严禁使用吊篮。
4、在雨、大雾、大雪、及风速大于 10.8m/s( 相当于阵风 6级)的恶劣气候环境下,
严禁吊篮升空作业。
5、 施工范围下方如有道路或通道时,必须在吊篮下方设置警戒线或安全廊,并设
置明显警戒标志和配备安全监督人员。
6、吊篮升空作业范围内应清除各种突出物或障碍物,固定突出物或转角处应设置明
显警示标志,施工期间严禁开启外开窗户。
7、 夜间施工时,施工现场应有充足照明, 照明度应大于 150LX,并在施工范围设置
警戒信号灯。
8、在雨、雪天或腐蚀性环境中施工时,应做好作业人员、安全装置、电气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