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在高地面 2 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凡能在地面上预先作
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二、担任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 心脏
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的人员, 不准参加高处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 精神不振时,
禁止登高作业。
三、高处作业均须先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队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四、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
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五、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 1 米
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 18 厘米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六、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 1.5 米,必须使用安全带,或
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七、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